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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商品房售后服務機構是獨立于房地產公司,承擔保修期內商品房屋的維修和保修,受理與所售房屋有關問題投訴的企業內部機構。商品房的售后維修責任在于房地產公司,目前由地產公司委托物業公司代為履行,期間產生的費用,應由房地產公司承擔,并向相關承建商收回。
二、房地產公司需在交房前2個月把符合使用要求的商品房先交給物業公司驗收,以便物業公司做好交付前期準備工作,排查質量問題。
三、房地產公司向物業公司交付的標準:詳見物業接管驗收標準。
四、售后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,建立業主投訴檔案和售后回訪制度,制定售后服務工作流程和可行的實施措施,明確售后服務的質量標準,暢通與業主溝通渠道,最大限度地了解和滿足業主的需求。
一、業主報修(電話或書面報修)。
二、維修部接待后填寫報修單備查(同時通知施工責任單位)。
三、按維修預定期限落實責任單位的維修事項。
四、超過期限安排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處理。
五、簽認維修單(維修部、業主、監理、項目部)。
六、進入維修計量進行結算支付(維修月報、維修臺帳)。
七、按季度整理維修計量(結算),匯總書面送達責任單位。